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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灿芳律师

  • 所属律所: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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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医疗纠纷处理技巧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 来源:广州医疗事故风险代理律师
[导读]:  陈灿芳律师,广州医疗事故风险代理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

 陈灿芳律师,广州医疗事故风险代理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死亡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6、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


  7、发生医疗纠纷,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属投诉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将结果答复病人或家属。


  8、当投诉者对我院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须按有关程序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


  9、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


  10、接待医疗纠纷时,应询问来访者是否为患者被法律承认的直系家属,以利医疗纠纷解决和合法性。


医疗纠纷处理技巧

  1、及时报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发现医疗中存在的一些过失导致对方受到损害或者使用的药品错误之类的问题出现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负责人反映,及时针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争取即使得到解决和采取医疗措施,减少损害结果,亡羊补牢。


  2、采取措施,减轻损害: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并向患者进行解释。


  3、分级报告: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针对事故发生的成因和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程度等具体情况即使地向卫生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院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患者受伤害,想要复印病历作为相关的证据材料,医院应当允许。


  5、封存现场实物:对于医疗事故中存在的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在双方协商之后,对于注射用品等医疗用品进行封存和检测,及时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6、双方协商:医疗事故发生后,医院要主动与患者协商,争取损害补偿,尽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若医患双方能协商一致,要出具协议书并7日内向卫生部门报告。


  7、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资料:患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医院应当配合,做好相关的材料准备,积极参与调查。


  8、法院调解或判决后报告:协商不成,患者向法院起诉,可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判决书,医院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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